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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之生活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 怎么计算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添加时间:2022年4月9日 来源: 郑州保险合同律师   http://www.bdwbqdlaw.cn/

  张啸辉律师,郑州保险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河南景焱律师事务所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啸辉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工伤保险之生活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

众所周知,工伤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险一种。国家是通过建立法规强制实施,法规所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职工,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工伤具有突发性,多属意外事故;同时工伤也有不可逆转性,其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对个人也带来终身痛苦,于企业...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工伤保险之生活护理费是如何计算的的知识,跟着一起看看吧。




<一>生活护理费的概念:


生活护理系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而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或者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必在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三种护理等级的区分可参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的标准,以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对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对于“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未作规定,因此可参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二>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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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计算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保险公司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分为两大类型——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参见:insurance;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下述两项之和:




一般寿险业务会计年度末寿险准备金的百分之四和投资连结类业务会计年度末寿险准备金的百分之一。


保险期间小于三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保险期间为三年到五年的定期死亡保险风险保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五,保险期间超过五年的定期死亡保险和其他险种风险保额的百分之零点三。


在统计中未对定期死亡保险区分保险期间的,统一按风险保额的百分之零点三计算。


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营业报告、精算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业务监管报表。


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的各类报表、业务报告应当完整、真实、准确。


保险公司的营业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报表应当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和中国保监会认可的注册会计师签名。寿险公司的精算报告应有中国保监会认可的精算人员的签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报告和报表应有上级公司授权的机构负责人签名和公司签章。


中国保监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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