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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违法违规 市场秩序逐步改善

添加时间:2017年4月6日 来源: 郑州保险合同律师   http://www.bdwbqdlaw.cn/

“十一五”期间,保险中介行业在理顺体制机制、优化市场结构、提高开放程度、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方面成果显著。与此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保险中介起步晚、规模小、分布散,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如何突破创新中介发展模式,实现中介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这是“十二五”带给保险中介行业所有从业者与专家学者的巨大课题。本报中介版由此开辟了《中介挑战“十二五”带专栏,邀请保监会、各保监局、中介公司、保险公司等相关领导以及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围绕挑战“十二五”主线,畅谈保险中介的未来走向。

□高红梅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提升行业形象,保监会中介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重治本,以促进保险行业转型升级、建立科学发展长效机制为目标, 自2010年始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全国保险公司中介业务大检查工作,有效净化了市场、改善了秩序,严惩了违规人员、降低了系统风险、锻炼了监管队伍,为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统一了认识、扎实了基础、完善了机制。

3年来主要成效

提高了中介业务数据真实性。3年来,共计查出利用中介业务套取违法违规资金5000余万元,涉及机构和保费收入分别为94家和2亿余元,一定程度上还原了中介业务真实性,为行业发展决策提供了正确数据支持。

促进了中介业务经营规范性。针对当前市场利用中介业务弄虚作假推高成本、违规套取资金、输送不正当利益等突出问题,根据保监会中介部对中介业务加强管理的通知要求,一些公司在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流程、内控检查和责任追究、代理人资质与代理业务合同、费用管理与绩效考核、手续费支付等方面正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公司合法经营、依法管理夯实了基础。

加强了中介业务管理专业性。按照中介业务规范性要求,一些公司开发了中介业务销售管理系统,实现了中介业务全流程管理,为公司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提高了公司合法认识广泛性。市场经济的核心是法制经济,中介业务依法合规经营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基础,建立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能力,实施公司转型升级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完善了中介市场监管科学性。3年来,保监会中介部积极组织部署“现场检查一个点,规范市场一条线,保护消费者利益一个面”的专项现场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问题处理、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检查措施,倒逼公司以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为目标,化外部约束为内生动力,下大力气提升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与人员素质,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同时,清晰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措施,锻炼监管队伍,实现中介市场的科学有效监管。

3年来主要工作

揭了盖子。长期以来,保险中介市场秩序混乱的原因被简单地归结为保险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但专项检查表明,保险公司基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通过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谋取小集体和个人利益,是中介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一些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把虚开发票、虚列费用套取资金、向投保人和经办人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当成行业惯例、运用自如。

2009年检查中发现:某保险公司支公司虚挂中介业务达7256.14万元,占其全年保费收入的33.03%,其中一次非法套取资金301.97万元,代理公司得好处费2.87万元。如果按照2009年“解剖麻雀”涉及保费与套取费用的比例,将范围放大到全国保守推算,2008年全国财产保险公司虚列中介渠道保费至少698.95亿元,非法套取资金至少49.87亿元。按照2解剖麻雀”涉及账面利润与虚列成本的比例,2008年全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实现利润142.64亿元,而保险公司因为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导致实际亏损84.95亿元,这些违法违规套取的资金,除了一小部分按规定发放佣金外,要么给投保人合同以外好处,要么给相关单位经办人员好处,还有很多现金无法证明去向。巨额现金交易为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贪污、洗钱、职务侵占、小金库、化公为私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严重违反《保险法》《会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有的已触犯《刑法》,涉嫌构成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

打了板子。3年来,共检查了30家法人公司的90家分支机构,占全部法人机构总数的1/3。共处罚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117家,向15家保险总公司下发了监管函,吊销了1家省级公司营业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罚款合计1323万元。3年来向税务、公安、司法等部门移送违法线索15起。总计处理责任人员138名,行业终身禁入2人。

练了本领。3年来,36个保监局共派出检查组100个,投入人力900人次,5000余个工作日。

树了形象。2010年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分别入选由《时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保险学会联合评选的“2010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由《证券日报》评选的“2010年中国保险业十大焦点事件”以及由《中国保险报》评选的“2010年中国十大保险新闻”,表明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认可。

存在问题

认识的局限性

目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行业由来已久的顽疾。对于这些问题,不少公司并未意识到这是严重的违规违纪,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式背道而驰,而是认为这只是行业内部的“潜规则”,甚至有公司认为是行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对这些问题业内一直存在投机心理、观望心理、侥幸心理和游击状态、惯性状态、麻木状态。

发展的盲目性

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1992年被确立,至今不过20年,与西方发展市场经济200余年相比,我们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企业运作的模式经验尚浅。一些公司缺乏战略定位,对自身价值创造、价值传递、市场细分、客户关系等商业模式中的重要内容没有深入研究,发展呈现随机性、盲目性和投机性。

历史的阶段性

1840年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旧民主主义和新民主主义,经历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农业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业社会转型。自改革开放开始,“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粗放式发展方式是大多数企业的发展路径。保险业的“重规模轻效益、重业务轻管理、重销售轻服务”就是这一发展模式的缩影。当前企业转型升级,走集约化发展道路是世界经济低迷、国内能源与环境危机形势下的唯一选择。

监管的有效性

1949年-1978年,我国经济经历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两个发展阶段,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了商品经济发展阶段,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职能相应经历了经济型政府、管理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社会发展从农业文明进一步迈向工业文明。伴随经济社会的转型,保监会成立10余年来正历经着“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做大做强,又快又好”“做强做大,又好又快”“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等几个发展阶段。在经济、社会主文化竞相交织转型期,监管的定位决定着市场的趋势和走向,政府与市场、发展与监管、规模与质量之间的矛盾仍然困扰着一些人的监管思想和理念,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的多重角色依然束缚着我们的监管思路和措施。

“十二五”的开局为我们迎来了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未来任重而道远。中介业务占保险公司总业务量约80%的比例,如何拓展与管理中介业务,对保险公司乃至保险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各保险公司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经济和法制经济为原则,以提升自身竞争力为核心,以消费者满意为目标,认真审视自身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战略定位及发展模式,丰富产品与渠道,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法制与诚信建设,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优化人才队伍,为保险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保监会交流干部、浙江保监局中介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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