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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稽查审计制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添加时间:2016年10月13日 来源: 郑州保险合同律师   http://www.bdwbqdlaw.cn/
  日前,由保监会稽查局组织,中国人保、中国人寿  (60162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太平保险、中再集团、中国平安  (60131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太平洋  (601099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保险等公司参与编写的《保险稽查审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8个分册全部颁布完毕。《指引》系列手册的推出,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监管思路,可谓恰逢其时,标志着我国保险行业稽查审计制度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保险稽查审计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

  《指引》编写工作始于2010年4月,历时2年多完成。系列手册分为《基本手册》和《专项分册》。

  《基本手册》主要阐释保险稽查审计的基础理论、程序、标准和实务规范等内容;《专项手册》则针对保险机构各类业务的特点,制定了财务、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资金运用、公司层面内部控制、再保险、反洗钱等7个专项分册,分别阐释各业务领域的专业技术要求、风险点、稽查审计程序、方法和要求等。《指引》系列手册从应用的角度出发,融合了金融、保险、审计、财务、法律、管理等学科知识,系统总结了保险行业稽查审计工作的经验,突出了全面性、合规性、技术性、理论性、操作性等特点,是全行业的智慧结晶,将作为保险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的行业标准,同时也是保险监管部门稽查工作的重要参考。2012年4月1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实施〈保险稽查审计指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稽查[2012]370号),要求各保险机构抓好学习培训、将《指引》的有关内容转化为公司的内控制度、积极推进稽查审计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目前,各保险公司已根据《指引》内容调整、完善内部稽核审计办法,并将于《指引》颁布后半年内完成制度修改工作,下一步,还将在此基础上建立或修改稽核审计信息系统。

  对于制定《指引》的原因,保监会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保监会组建了稽查局,随后28个保监局陆续成立了稽查处,形成监管部门上下联动的两级保险稽查体制。2006年以来,保监会先后出台了《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各保险公司陆续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体系,保险稽查审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我国保险业发展正面临重要的转型期,各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公司管控薄弱,保险市彻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保险市场中恶性价格竞争、违规套取资金拼抢市场等违规问题仍屡禁不止;保险案件风险形势较为严峻,新渠道业务风险更加隐蔽,个别不法分子形成地下产业链专门从事保险欺诈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侵害了公司和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损害了行业的社会形象。由于起步晚、基础薄弱、人才不足等原因,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方法,保险稽查审计工作目前尚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为此,建立起保险稽查审计领域的统一标准,为保险企业内部审计和监管机构外部稽查提供实操性更强的依据、加强和改进稽查审计工作十分必要。

  该负责人表示,保监会高度重视《指引》的编写和推广运用工作,项俊波专门为《指引》作序,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贯彻落实《指引》为契机,加强学习,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稽查审计工作;陈新权在《指引》贯彻落实工作专题视频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指出了《指引》颁布的重要意义,并对全行业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引》的制定,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水平,使内部审计真正发挥监督、评价的作用,有助于防范、化解公司经营风险,进而实现促进公司增进价值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对于提高监管部门稽查能力、形成内外部监督合力、推进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防范市场主体之间风险传染、提升监管的有效性、促进公司和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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